• 单独招生公告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 日期 : 2019-08-09     点击量 : 5169

        一、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第一次和第二次补报名工作且通过资格审核、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
        2、已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报名)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计划

    (A类)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B类)

    退役军人

    (C类)

    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学费(元/人年)

    学制

    商务日语

    45

    45

     

     

    5000

    三年

    软件技术

    90

    90

     

     

    5000

    三年

    学前教育(师范类)

    45

    45

     

     

    5000

    三年

    旅游管理

    90

     

    90

     

    5000

    三年

    酒店管理

    90

     

    90

     

    5000

    三年

    船舶工程技术

    180

     

    135

    45

    4800

    三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

    90

     

    45

    45

    4800

    三年

    航海技术

    180

     

    180

     

    5000

    三年

    轮机工程技术

    90

     

    90

     

    5000

    三年

    总计

    900

    180

    630

    90

     

     

             说明: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8月11日—8月25日。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12日—11月17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参加第一阶段考试的考生于8月26日14:00后(第二阶段11月18日14: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第一阶段可于8月27日14:00前(第二阶段11月19日14: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第一阶段8月28日。
                      第二阶段11月20日。
        缴费标准:参考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第一阶段请于8月30日(第二阶段11月2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第一阶段8月31日。
                    第二阶段11月23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包含数学、语文和英语,安排在同一场次考试。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A类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00分;B类、C类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第一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8月31日

    9:00-11:30

    夏家河校区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8月31日

    13:30-14:30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第二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11月23日

    9:00-11:30

    夏家河校区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11月23日

    13:30-14:30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A、B、C类考生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高职扩招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第一阶段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阶段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不能调整专业。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高职扩招各项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3.招生咨询与成绩复核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七、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扩招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第一阶段考生须于8月28日前(第二阶段考生于11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体检报告直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寄达: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联系电话:0411-86402285,考生体检报告不予退还。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