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招生公告
  •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考考生)
  • 日期 : 2018-03-13     点击量 : 16244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考考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理科计划

    文科计划

    语种

    学费(元/人年)

    1

    数控技术

    50

     

    英语

    5000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5

     

    英语

    5000

    3

    应用电子技术

    35

     

    英语

    5000

    4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40

     

    英语

    4800

    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英语

    5000

    6

    船舶工程技术

    50

     

    英语

    4800

    7

    航海技术

    15

    5

    英语

    5000

    8

    轮机工程技术

    15

    5

    英语

    5000

    9

    移动通信技术

    65

    15

    英语

    见说明2

    10

    市场营销

    20

    20

    英语

    5000

    11

    物流管理

    40

     

    英语

    5000

    12

    建筑工程技术

    40

     

    英语

    5000

    1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20

    20

    英语

    4600

    14

    物业管理

    10

    10

    英语

    5000

    15

    工商企业管理

    20

    20

    英语

    5000

    16

    老年服务与管理

    50

    30

    英语

    4800

    17

    法律事务

    10

    10

    英语

    4600

    18

    社区康复

    10

    10

    英语

    4600

    19

    商务日语

    50

    30

    英语

    5000

    20

    应用韩语

    10

    10

    英语

    5000

    21

    酒店管理

    20

    20

    英语

    5000

    22

    药品生物技术

    40

     

    英语

    5000

    23

    影视动画

    10

    10

    英语

    5000

    24

    图文信息处理

    10

    10

    英语

    5000

    合计

     

    705

    225

     

     

    说明: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每年学费除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5000元/人年标准收取之外,企业加收培训费每年5000元,专业咨询电话:0411-62614303
        3.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27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3月28日16: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0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4月1日。
        缴费标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5日—4月6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3.  考试时间:4月7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综合素质部分,文化课和综合素质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理)科考生考试科目均为数学、语文、英语和综合素质。数学、语文、英语安排在同一场次考试。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4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4月7日
    9:00-11:30
    夏家河校区或南关岭校区
    综合素质
    笔试
    4月7日
    13:30-14:30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文理科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守林、栾永斌
        副组长:李国艳、李家宏、王连云、辛宪章
        成员:冯凯、姜国静、孟少武、齐迹、王正家、王薇薇、谢尧、王浩、曹永仕、王鑫、宋昌平、孟祥忠、杨连福、马希才、洪运国、刘昌斌、周建共、沙聪颖、田南生、冯国利、宋华清、李戈文
    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8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
        (1)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办终审。
        (2)服务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
        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3)命题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等工作。
        (4)考务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查分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查询时间为普通高中考生4月10日9:00—11:00;中职考生7月3日9:00—11:00。
        (6)录取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纪检监察处
        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王正家
        负责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8)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孟少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核分、录取等环节全程监控工作,对单独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18年]11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 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体检报告(考生体检报告不予退还)直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寄达: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联系电话:0411-86402285。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3月5日-3月27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2
    3月28日-4月1日
    资格审查、网上缴费
    3
    4月5日-4月6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4
    4月7日
    考试
    5
    4月8日-4月9日
    评卷、汇总成绩
    6
    4月10日-4月11日
    公布成绩、录取
    7
    4月12日
    公布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