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招生公告
  • 2021年单独招生考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 日期 : 2021-04-02     点击量 : 17584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元/人年)

    专业咨询电话

    备注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0

    3

    5000

    0411-86871289


    460501

    船舶工程技术

    40

    3

    4800

    0411-86870083、86871281转8213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00

    3

    5000

    0411-6261431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80

    3

    4800

    0411-82140029


    540101

    旅游管理

    80

    3

    5000

    0411-62614315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0

    3

    5000



    5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5

    3

    5000

    0411-82140013

    师范类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住宿费收费标准是:每年500-1000元。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138日—4月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42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4日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45日。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每次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4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410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400分。

    其中文化课部分含数学、语文、英语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船舶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化课

    (数学、语文、英语)

    笔试

    上午09:00-11:00

    夏家河

    校区

    专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14:00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控制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第一阶段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3.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