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招生公告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 日期 : 2025-03-11     点击量 : 18950

    一、招生对象

    符合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普通高中类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500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000

    500301

    航海技术

    三年

    5000

    500303

    轮机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51030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三年

    5000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50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三年

    4600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5000

    530605

    市场营销

    三年

    50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5000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4800

    470102

    药品生物技术

    三年

    5000

    570201

    商务英语

    三年

    5000

    570205

    商务日语

    三年

    5000

    570204

    应用韩语

    三年

    5000

    5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500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500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5000

    530701

    电子商务

    三年

    5000

     

    中职类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500301

    航海技术

    三年

    5000

    500303

    轮机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三年

    460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4800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5000

    530701

    电子商务

    三年

    5000

    5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三年

    5000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4800

    5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500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5000


    注: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收退费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住宿费收费标准是:500/年-1000元/年

    5.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具体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B.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a.校长奖学金(8000元/人/年)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e.职业技能奖学金f.创新奖学金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E.学院设立的奖学金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A.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700元/人/年、三等3000/人/年)B.学校助学金(1000元/人/年)C.伙食补助(2000元/人/年)D.勤工助学E.重大变故补助F.学费减免G.校内助学借款。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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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

    志愿设置: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生,设三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类别为中职生,设一个专业志愿,无服从志愿。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人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予退费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时间:20253月11日—20254月3日

    资格审查

    请考生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按系统提示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单招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4月11日。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54月12日。

    四、考试办法

    (一)普通高中生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化课包含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数学、语文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4月12

    09:00-11:00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夏家河校区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复习参考内容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中职生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见各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文化课包含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数学、语文和专业技能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电子商务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工商企业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文化课、

    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

    4月12

     

    09:00-11:00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夏家河

    校区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文化课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

    09:00-11:00

    技能加试

    具体见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12:00开始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化课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

    09:00-11:00

    技能加试

    具体见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12:00开始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复习参考内容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时间为4月1513:00—15:00。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控制线划定

    普通高中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中职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录取控制线,达到双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二)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中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取得录取资格的中职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单招报名期限内,向校申请免试录取,具体要求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执行。经我校初步审核,经省教育厅复核具备免试录取资格的,由省教育厅按要求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校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单招录取不执行各项高考加分政策。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二)命题与考务说明

    依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60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校监督电话0411-86402316。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处理。

    八、体检要求

    (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二)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3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上传单招报名系统。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学校官方网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单独招生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

     

    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时间

    内容

    1

    3月11-4月3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2

    4月7日-4月8

    资格审核

    3

    4月11

    网上打印准考证

    4

    4月12

    考试

    5

    4月15

    公布成绩

    6

    4月17日

    公布录取结果、报省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