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招生公告
  • 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 日期 : 2023-03-17     点击量 : 78584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普通高中生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专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专业咨询电话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5

    3

    5000

    0411-868712818280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0

    3

    450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3

    50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3

    4500

    460501

    船舶工程技术

    30

    3

    4800

    500301

    航海技术

    30

    3

    5000

    500303

    轮机工程技术

    30

    3

    5000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0

    3

    4500

    0411-66314573

    0411-6631456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60

    3

    5000

    540101

     旅游管理

    30

    3

    5000

    0411-6591995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60

    3

    50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0

    3

    5000

    0411-65919960

    0411-65919958

    0411-65919968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0

    3

    4600

    51030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115

    3

    5000

    0411-62614303

    0411-86402295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30

    3

    5000

    0411-86402295

    0411-62614315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0

    3

    5000

    0411-86402311

    0411-86402436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0

    3

    5000

    530605

    市场营销

    70

    3

    5000

    530701

    电子商务

    30

    3

    50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0

    3

    500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100

    3

    4800

    0411-82140005

    0411-864006018632

     

    470102

    药品生物技术

    60

    3

    5000

    570201

    商务英语

    30

    3

    5000

    0411-82140036

    570205

    商务日语

    35

    3

    5000

    570204

    应用韩语

    35

    3

    5000

                              

    中职生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专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元//年)

    专业咨询电话

    460501

    船舶工程技术

    30

    3

    4800

    0411-86871281

    8280

    500301

    航海技术

    15

    3

    5000

    500303

    轮机工程技术

    15

    3

    5000

    540101

    旅游管理

    60

    3

    5000

    0411-6591995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0

    3

    50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70

    3

    5000

    0411-65919960

    0411-65919958

    0411-6591996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65

    3

    4800

    0411-86402311

    0411-86402436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0

    3

    5000

    5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0

    3

    5000

    0411-82140018

    0411-8214003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0

    3

    4800

    0411-82140005

    0411-86400601

    8632

    470102

    药品生物技术

    30

    3

    5000

        注: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住宿费收费标准是:每年500-1000元。

        4.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学费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志愿设置: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生,设三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类别为中职生,设一个专业志愿,无服从志愿。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每次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时间:202335日—202345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登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单招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413日—414日。

      (四)考试时间2023415日。

      四、考试办法

      (一)普通高中生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化课包含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数学、语文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4月15日

    09:00-11:00

    夏家河校区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复习参考题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中职生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见各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文化课包含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数学、语文和专业技能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船舶工程技术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工商企业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药品生物技术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文化课、

    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机考,具体见各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415

     

    09:00-11:00

    夏家河

    校区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化课、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

    09:00-11:00

    技能加试

    具体见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12:00开始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复习参考题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成绩复核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8日9:00—11:00。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控制线划定

      普通高中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中职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控制线,达到双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二)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中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中职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

      2.命题与考务说明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0号),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学校监督电话: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二)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5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上传单招报名系统。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学校官方招生网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单独招生信息。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3月5日-4月5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2

    4月6日-4月9日

    资格审核

    3

    4月13日-4月14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4

    4月15日

    考试

    5

    4月18日

    公布成绩

    6

    4月20日

    公布录取结果、报省招办备案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