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8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办理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 业 |
计划 |
语种 |
学费(元/人年) |
1 |
数控技术 |
40 |
英语 |
5000 |
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0 |
英语 |
5000 |
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英语 |
5000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 |
英语 |
5000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英语 |
5000 |
6 |
会计(财务软件) |
115 |
英语 |
4800 |
7 |
旅游管理 |
100 |
英语 |
5000 |
合计 |
415 |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单独招生板块,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6月10日-6月2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月22日16: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24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0411-86402285)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月25日。
缴费标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定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28日-6月2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月30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文化课+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三部分,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300分;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满分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数控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数学、语文、 英语 |
笔试 |
上午9:00-11:30 |
南关岭校区 |
专业基础理论 |
笔试 |
下午13:00-14:00 | ||
专业技能 |
操作 |
下午14:30-15:30 | ||
会计(财务软件) 旅游管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数学、语文、 英语 |
笔试 |
上午9:00-11:30 |
夏家河校区 |
专业基础理论 |
笔试 |
下午13:00-14:00 | ||
专业技能 |
操作 |
下午14:30-15:30 |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关于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专业基础理论、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的考试及录取。凡是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守林、栾永斌
副组长:李国艳、李家宏、王连云、辛宪章
成员:冯凯、姜国静、孟少武、齐迹、王正家、王薇薇、谢尧、王浩、曹永仕、王鑫、宋昌平、孟祥忠、杨连福、马希才、洪运国、刘昌斌、周建共、沙聪颖、田南生、冯国利、宋华清、李戈文
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8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
(1)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办终审。
(2)服务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
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3)命题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等工作。
(4)考务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谢尧、王浩
负责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查分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由教务处负责分数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将分数复核情况告知考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公布查询电话,查询时间为7月3日9:00—11:00。
(6)录取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纪检监察处
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王正家
负责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8)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孟少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核分、录取等环节全程监控工作,对单独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18年]11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6月10日-6月21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 |
6月22日-6月25日 |
资格审查、网上缴费 |
3 |
6月28日-6月29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4 |
6月30日 |
考试 |
5 |
7月1日-7月2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6 |
7月3日-7月4日 |
公布成绩、录取 |
7 |
7月5日 |
公布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