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职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8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办理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计划

    语种

    学费(元/人年)

    1

    数控技术

    40

    英语

    5000

    2

    模具设计与制造

    40

    英语

    5000

    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英语

    5000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英语

    5000

    5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英语

    5000

    6

    会计(财务软件)

    115

    英语

    4800

    7

    旅游管理

    100

    英语

    5000

    合计

    415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单独招生板块,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610-621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2216: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2415: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0411-86402285)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25日。

    缴费标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定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28-62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30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文化课+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三部分,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300分;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满分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数控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数学、语文、

    英语

    笔试

    上午9:00-11:30

    南关岭校区

    专业基础理论

    笔试

    下午13:00-14:00

    专业技能

    操作

    下午14:30-15:30

    会计(财务软件)

    旅游管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

    数学、语文、

    英语

    笔试

    上午9:00-11:30

    夏家河校区

    专业基础理论

    笔试

    下午13:00-14:00

    专业技能

    操作

    下午14:30-15:30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关于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专业基础理论、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的考试及录取。凡是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守林、栾永斌

    副组长:李国艳、李家宏、王连云、辛宪章

    成员:冯凯、姜国静、孟少武、齐迹、王正家、王薇薇、谢尧、王浩、曹永仕、王鑫、宋昌平、孟祥忠、杨连福、马希才、洪运国、刘昌斌、周建共、沙聪颖、田南生、冯国利、宋华清、李戈文

    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8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

    1)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办终审。

    2)服务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

    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3)命题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等工作。

    4)考务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谢尧、王浩

    负责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查分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由教务处负责分数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将分数复核情况告知考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公布查询电话,查询时间为739:0011:00

    6)录取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纪检监察处

    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王正家

    负责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8)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孟少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核分、录取等环节全程监控工作,对单独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18]11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610-621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2

    622-625

    资格审查、网上缴费

    3

    628-629

    网上打印准考证

    4

    630

    考试

    5

    71-72

    评卷、汇总成绩

    6

    73-74

    公布成绩、录取

    7

    75

    公布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